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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元素助力古运河焕发生机
来源:法治安徽网 阅读量:10000 2021-06-10 10:05:43

法治安徽网讯 6月3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主办的大运河公益诉讼检察论坛在江苏扬州召开,会议发布检察机关大运河公益诉讼保护典型案例13起,我省濉溪县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大运河淮北段遗址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系全省唯一。

据悉,淮北市检察机关结合在大运河保护专项行动中,发现由于大运河河道与省道走向基本重合,加之近年来城镇开发活动活跃,该区域存在违法建设、基础设施配置不达标、群众保护意识薄弱等问题,使得该段遗址保护面临多种威胁,同时,相关职能部门可能存在怠于履职的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1月29日,濉溪县检察院立案调查,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鉴于大运河遗址非显性、大跨度等特点以及区域城镇化迅速发展等形势,承办检察官委托市检察院信息技术部门,采用现代测绘领域的3S(RS、GIS、GPS)技术以及地表污染物快速检测技术,对大运河淮北段全区域开展遥感调查和抽样核实。通过比对,发现近7年来遗址保护区域内的违法建筑存在逐年扩张趋势。之后,淮北市及濉溪县检察院联合召开大运河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公开听证会,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向怠于履行大运河遗址保护职责的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濉溪县检察院遂向该县文化旅游体育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百善镇人民政府等9家单位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切实保护大运河遗址。

9家单位立足职责,依照检察建议要求,积极开展大运河遗址保护工作,主动邀请检察机关监督,出台相关长效保护机制,对大运河遗址保护区内违法用地行为依法查处,保护面积60余亩;清理遗址沿线生产生活垃圾50余吨,增加沿线村镇垃圾运送班次;设立大运河遗址保护、警示设施20余处;加大宣传力度,创作文艺作品,提升群众保护意识,吸收30余名群众自愿参与大运河遗址保护工作;建立健全日常巡查机制,发挥好乡镇文保员作用等。

对9家单位的整改情况,检察机关协同听证人员、文物专家现场验收,认定检察公益目的全部实现,濉溪县检察院依法对该案作出终结审查决定。

(安徽法制报、法治安徽网记者 徐奥萍 通讯员 吕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