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多次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每逢身边有人被查处,便将收来的钱财退给行贿人,可谓是“屡收屡退、屡退屡收”。 7月30日,记者从六安获悉,经霍山县人民检察院审查,六安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原党委委员、城区新老淠河综合管理局原局长汤长禄(副处级),因涉嫌受贿罪被提起公诉。
1963年出生的汤长禄,原担任霍邱县水务局副局长、局长。起诉书指控汤长禄共涉嫌25起受贿行为,其中20起是其担任霍邱县水务局副局长、局长期间收受,而这20起超半数与水利工程有关。如,2000年、 2002年、 2006年春节期间,汤长禄先后3次收受杨某所送现金共13万元,为杨某承建霍邱县“城西湖乡庄台供水工程”和承接“砖店大桥基础工程”提供便利和帮助。 2008年7月,霍邱县常务副县长沈旭东等人因严重违纪问题被六安市纪委调查,汤长禄因担心自己被查,将收受的13万元退还给了杨某。在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承建“城西湖陈郢排灌站重建”等工程过程中,汤长禄先后5次收受该公司水利分公司副经理代某所送现金共5.4万元。副县长沈旭东等人案发后,汤长禄退给代某2.4万元。除利用水利工程收受贿赂,汤长禄还收受多名下属所送贿赂,为他们在职务晋升等方面提供便利。在副县长沈旭东等人案发后,汤长禄共将上述20起涉嫌受贿行为中,15名行贿人所送贿赂全部或部分退回。
后汤长禄转任六安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党委委员、六安市环卫处主任和六安市城区新老淠河综合管理局局长等职。在这些岗位上,汤长禄又先后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征地拆迁、垃圾填埋场道路工程、景观带视频监控系统设备采购等项目中5次收受贿赂。 2013年,六安市原副市长权俊良因严重违纪问题被省纪委调查后,因担心自己被查,汤长禄将其中1名行贿人的贿赂款退还,上交纪委与廉政账户各1笔。经统计,汤长禄共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83.3万元,其中现金81.1万元、购物卡2.2万元。
(周源记者袁中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