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检察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
来源:null
阅读量:10000
2015-08-05 11:13:15
本报讯 7月30日上午,阜阳市人民检察院将该市两级检察机关新选任的新闻发言人名单,报送至省检察院政治部备案。根据省检察院日前出台的《安徽省检察机关新闻发言人工作暂行规定》,今年9月底前,全省三级检察机关都将选任出新闻发言人。
在今年年初的省“两会”上,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纷纷建议检察机关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此后,在检察机关开展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意见征集中,“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也是被征集而来的核心意见之一。为认真回应社会关切,省检察院专门出台了新闻发言人工作暂行规定,也为检务公开又添一项制度性规范。
规定要求,全省各级检察院要从熟悉检察宣传和检察业务工作、具有较高媒介素养和法律素养、工作责任心强的部门负责人中选任新闻发言人。其中,省级检察院设立新闻发言人2名、市级检察院设立新闻发言人1至2名,县级检察院设立新闻发言人1名。新闻发言人对外发布的事项包括:检察机关的重大方针、政策、重要工作部署和重大活动,颁布的重要规范性文件及其实施情况,检察机关查办的重大案件有关情况,重要阶段性工作成果和典型工作经验,重要改革举措和创新工作机制,与检察机关有关的重大敏感案事件等。该规定还特别强调,应根据重要工作进展情况、人民群众关注焦点、敏感案事件处理情况等提出新闻发布议题。
为推进新闻发布工作常态化,该规定对每年的新闻发布次数提出了原则性要求,其中省、市两级检察院每年应不少于2次,县级院每年不少于1次。如遇重大事项,须随时发布。新闻发言人可根据工作需要,列席本院党组会、检察委员会、检察长办公会、院务会及其他重要会议。(吴贻伙 记者 袁中锋)
全省检察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
null
admin
2015-08-05 11:13:15
本报讯 7月30日上午,阜阳市人民检察院将该市两级检察机关新选任的新闻发言人名单,报送至省检察院政治部备案。根据省检察院日前出台的《安徽省检察机关新闻发言人工作暂行规定》,今年9月底前,全省三级检察机关都将选任出新闻发言人。
在今年年初的省“两会”上,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纷纷建议检察机关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此后,在检察机关开展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意见征集中,“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也是被征集而来的核心意见之一。为认真回应社会关切,省检察院专门出台了新闻发言人工作暂行规定,也为检务公开又添一项制度性规范。
规定要求,全省各级检察院要从熟悉检察宣传和检察业务工作、具有较高媒介素养和法律素养、工作责任心强的部门负责人中选任新闻发言人。其中,省级检察院设立新闻发言人2名、市级检察院设立新闻发言人1至2名,县级检察院设立新闻发言人1名。新闻发言人对外发布的事项包括:检察机关的重大方针、政策、重要工作部署和重大活动,颁布的重要规范性文件及其实施情况,检察机关查办的重大案件有关情况,重要阶段性工作成果和典型工作经验,重要改革举措和创新工作机制,与检察机关有关的重大敏感案事件等。该规定还特别强调,应根据重要工作进展情况、人民群众关注焦点、敏感案事件处理情况等提出新闻发布议题。
为推进新闻发布工作常态化,该规定对每年的新闻发布次数提出了原则性要求,其中省、市两级检察院每年应不少于2次,县级院每年不少于1次。如遇重大事项,须随时发布。新闻发言人可根据工作需要,列席本院党组会、检察委员会、检察长办公会、院务会及其他重要会议。(吴贻伙 记者 袁中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