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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七家药店被曝欺诈消费者
来源: 阅读量:10000 2015-08-24 10:07:00

8月18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消息称,香港消费者委员会日前公开谴责7家药店,指其以极为恶劣的销售手法经营,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

据香港消委会统计,近年来香港涉及参茸海味、中药、及中成药的投诉个案持续上升。2014年为845宗,比上一年增加22%;2015年1至7月达531宗,比上年同期的470宗上升了13%。

这七家被点名的不良药店为:声望药房有限公司(香港铜锣湾波斯富街70号地下);龙城大药坊有限公司(香港铜锣湾怡和街1A至1L地下G铺);大药坊有限公司(香港铜锣湾怡和街1至4A香港大厦地下A铺);龙城中西大药房有限公司(香港铜锣湾恩平道54号地下B铺);宗宏堂大药坊有限公司(香港铜锣湾骆克道522号地下);恒大中西药房(九龙旺角奶路臣街15B地下东1号铺);龙城大药房(九龙旺角奶路臣街15B地下东1号铺)。

香港消委会介绍,针对以上七家药店的投诉今年1至7月已达127件,总金额逾$150万元。127宗投诉中,只有35宗经香港消委会介入调停后,成功达成不同程度的和解,成功率不足三成,远低于香港消委会平均超过七成的成功调停比率。涉事药店主要以游客为目标,对消费者投诉采取不承认、不合作的态度,并继续以不良手法经营,损害消费者权益。

香港消委会提醒消费者,不良药店欺诈手法主要有以下三种:

一、不清晰标明货品价钱。当消费者向店员查询时,店员含糊地说出一个看似“合理”的价钱,但收取消费者的信用卡后,就以10倍,甚至100倍的价钱收费,过程中不断分散消费者注意力,或遮掩消费金额,使消费者在签名或输入密码时,难以发现不合理的消费金额;

二、偷换货品计量单位。消费者向店员查询海味或药材的售价时,店员表明是以“斤”作计算单位,但当店员将有关海味或药材切片或磨粉后,便改称计算单位为“两”,甚至是“钱”。当消费者提出异议时,便以货品已切片或磨粉为由,拒绝取消交易;

三、以胁迫手段强迫交易。问题药店的员工在销售时会表现殷切,包括不停和顾客聊天,令对方不虞有诈,放松警戒。然而当投诉人发现问题要求退款时,店员态度会变得非常恶劣和强硬,铺内其他员工亦会围着投诉人,令对方在压力下就范。

目前,香港消委会正促请业界自律,促请各执法机关加强监管。同时,提醒消费者格外留意此类药店的不良经营手法:购物前消费者应先货比三家,了解不同商店的售价,购物时如发现商品没有标价,应逐一询问清楚每件货品价钱、单位和币值;购买参茸海味或药材,留意是以“斤”还是以“两”或“钱”等单位计算,避免在付款前让店员将相关参茸药材货品切片或磨成粉末;使用信用卡签账时,必须先核对消费金额才签名或输入密码,如发现商户回避有关价格查询,消费者应提高警觉,保持清醒和冷静,避免在不知情及不情愿的情况下交易;购买后如发现受骗,在安全情况下报警或寻求香港消委会协助,消费者亦应保留所有单据和货品,以便日后发生问题时,作追讨之用。     ·钟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