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检中发现,有的企业为了增加产品保质期,或弥补产品生产过程卫生条件不足,竟然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防腐剂。在本次抽检中,7批次样品因超范围、超限量添加防腐剂被判不合格。在淮南市玉柱楼豆腐馆、鑫马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抽检的2批次豆腐样品中,以及在繁昌县起新豆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新港茶干(50g/袋、2015/4/7),分别检出了不得在豆制品中添加的食品防腐剂苯甲酸。繁昌县清真食品厂生产的清真麻饼(350g/袋、2015/4/5)、合肥市发发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冰糕(苹果味、2015/4/12〕均超限量使用了防腐剂脱氢乙酸,太和县酱菜厂生产的香椿芽(250g/盒、2015-5-1)超限量使用了防腐剂苯甲酸。
食药监部门在抽查中发现,一些小食品存在超限量添加甜味剂的情况。如马鞍山市采石太白楼食品厂在生产太白楼鸡丝茶干(30g/袋、2015/4/12),为了增加产品甜味,竟加入了不得在豆制品中添加的“环己基氨基磺酸钠”(即甜蜜素),该产品还被检出菌落总数超标。
这个夏天,喝水还真得小心。我省食药监部门抽检的63家桶装水企业中,经检验,有13批次大桶饮用水不合格。
它们分别是:巢湖市海峰饮品厂、芜湖市太平洋纯净水厂生产的饮用水余氯超标;亳州市谯城区金龙泉饮品厂、谯城区吉尔纯净水厂、久江饮品有限公司、风华纯净水厂、绿森纯净水有限公司和金寨县金绿源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水电导率超标;亳州市盛翔纯净水有限责任公司、芜湖市皖溪山泉饮料食品厂生产的饮用水亚硝酸盐超标;亳州市谯城区冰海纯净水厂生产的饮用水菌落总数超标;芜湖市哈福乐饮品厂生产的饮用水三氯甲烷超标;安徽觅仙泉矿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水溴酸盐超标。
省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分析认为,这13个批次大桶饮用水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因为生产工艺把控不到位,过程控制不严,生产设备清洗不干净,储存运输条件控制不当以及水源受到污染等造成的。
目前,省食药监局已要求企业所在地市食药监部门,依法查处本次抽检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企业。同时,提醒消费者购买到或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31”投诉举报。
(石跃新 记者 李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