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国市法院通过仔细调查、悉心调解,成功执结一起排除妨碍案件。
家住宁国市甲路镇的刘某门前建有一座小型水电站,该电站建成后,负责人赵某在电站后方建起一间猪圈。因猪圈建在刘某回家的必经之路上,导致刘某及家人开车通行困难,而且猪圈本身的异味也让刘某无法忍受。几年来,刘某多次与赵某交涉,均无结果,两人之间的矛盾也日益加剧。在一次争吵中,两人发生冲突,造成刘某受伤,刘某将赵某告上公堂,要求赵某将妨碍自家通行的猪圈拆除,并赔礼道歉。刘某的诉求获得法院支持。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到甲路镇对现场进行了勘察,走访了周边群众,通过村委会了解了相关案情。在获得大量信息之后,法官通知双方当事人到法院。当日,双方当事人及家属均来到法院。一见面,双方当事人唇枪舌剑,互相指责。待双方平静后,法官向双方当事人阐明了强制执行的相关法律规定,并就案件下一步如何处理,进行了明确的安排和布置。经过法官一个上午的思想工作,双方当事人均同意法院的意见,并确定了最后的履行期限。
7月1日,在法官的现场监督下,赵某自行将猪圈拆除,并向刘某赔礼道歉。至此,一起困扰双方多年的邻里纠纷案件,终于尘埃落定。
·张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