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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官十六载 涉贿近千万
来源:安徽法制报 阅读量:10000 2015-08-26 10:13:46

本报讯 长达16年的“当官”生涯里,小到购物卡,大到汽车、房产均来者不拒,受贿金额近千万。8月25日上午,滁州市苏滁现代产业园管委会原主任、党工委副书记邢高涉嫌受贿案在合肥市中级法院开庭。

59岁的邢高,离退休一步之遥,但天伦之乐此时却离他远不可及,因为贪欲,夺走了为官应有的清廉。据公诉机关指控,1998年至2014年,邢高在担任滁州市商务局局长、交通局局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苏滁现代产业园管委会主任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索取或收受他人人民币839万余元、美元2.7万元、港币2万元。在其涉嫌受贿的“礼单”里除了现金,还有房屋、汽车等大宗财物。

根据指控的32笔犯罪事实,可以明显发现,邢高随着职务的升迁,“胃口”越来越大。邢高的第一笔受贿在1998年,时任滁州市商务局局长的他收受杨某某6万元,为其职务调整提供帮助。此后一发不可收拾,小到5000元购物卡,大到价值200多万的房屋,邢高来者不拒。在收钱后,邢高为他人在承接工程、职务调整、项目审批、税收优惠、资金返还等提供帮助。

庭审中,邢高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甚至没有一句辩解。对于之所以会有人不断地“送钱”,邢高毫不讳言:“是因为我可以为他们办事。”

据了解,2012年邢高被纪委和检察机关调查后,先后退还部分受贿钱物。

公诉机关认为,邢高的行为已经构成受贿罪。在邢高归案后,主动供述其受贿的32起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好,可以从轻处罚。

虽然对大部分指控不持异议,辩护人提出检方指控的部分受贿行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应遵照“疑罪从无”的原则,不应该认定为犯罪。

由于案情复杂,该案将择日宣判。
(记者 唐欢 实习生 朱彩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