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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整治电动车市场
来源:安徽法制报 阅读量:10000 2015-08-31 10:23:30

濉溪讯 封闭式载人电动三轮车、四轮车因方便实用且经济实惠而倍受农村消费者青睐,但其不属于国家机动车公告产品,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为保障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规范电动车市场秩序,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封闭式载人电动三轮车、四轮车专项整治行动。

整治期间,该局把宣传教育贯穿在日常巡查和走访中,深入电动车销售单位,开展《产品质量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政策措施宣传教育,使经营者知晓专项整治的目的意义、目标要求,教育引导经营者提高安全生产和守法经营意识,不销售无国家标准的封闭式载人电动三轮车、四轮车。同时,全面清查辖区内从事电动车销售的市场主体,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重点检查经营者是否具备合法有效主体资格,产品是否有质量合格证和编码等内容,确保产品来源合法,产品合格;坚决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傍名牌”商标、虚假或夸大宣传以及非法制造、组装和改装电动车等违法行为,净化电动车市场环境。

针对现场检查问题突出的电动三轮车、四轮车,消费者反映问题较多的重点区域、成交量大的商场和经营户,该局有针对性地开展抽样检验。对抽检不合格的依法予以查处,并追溯来源,采取有效措施,从源头上防控不合格电动三轮车、四轮车流入市场。同时完善电动车申诉举报件快速反应机制,及时、有效地处理群众申诉举报,优化12315申诉举报处理程序,做到“有问必答、有诉必接、有案必查、有查必果”,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整治行动开展以来,该局已出动执法人员580人次,走访经营户130户,发放宣传资料1250份,检查电动车经营户105户,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15份、《责令停止销售通知书》7份,查处取缔无照经营4户,抽检电动三、四轮车样品20批次,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10件,有力从源头上规范了电动车市场秩序。

在此,濉溪县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电动三轮车、四轮车前,要查询是否被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全国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中,如果不在该《公告》目录中,切勿贪一时之便盲目购买,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损失。(赵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