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窝案串案频发 作案手段隐蔽
来源:安徽法制报 阅读量:10000 2015-09-01 10:23:52

本报讯 8月28日,省检察院联合省民政厅、省农委、省扶贫办召开惩治和预防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2013年至2015年5月,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处涉农职务犯罪1292人,占同期立案总人数(5184人)的24.9%。

据省检察院反贪局局长陶芳德介绍,这些案件具有以下特点:窝案串案易发多发,有的职能部门内部相关人员合伙作案,有的上下级串通作案,有的内外勾结共同作案;作案手段比较隐蔽,有的采取虚报项目、虚假补贴对象等方式套取资金,有的挪用征地补偿款、挪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拨款等用于营利活动,有的在帮助群众办事中“吃拿卡要”,利用上报项目、分发补偿款等职权收受索取贿赂;发案环节比较集中,案件主要发生在资金项目的审核审批、发放管理、检查验收三个环节尤为突出,往往渎职犯罪与贿赂犯罪相互交织;新型领域发案明显,特别是在新农合、新型农民工培训等领域,犯罪嫌疑人乘隙作案,发案增多。

此外,还有一个突出特点就是“小官涉贪”问题凸显,主要是乡镇站所、部分县级部门工作人员和村“两委”干部发案率高,2013年至2015年5月,全省检察机关查办村组干部职务犯罪1632人,占同期职务犯罪案件总人数的31.5%。以六安市裕安区单王乡前楼村原村委会主任兼计生干部荣先秀贪污案为例,其在协助单王乡政府组织实施退耕还林工作中,虚报退耕还林面积26.5亩,并以自己及其丈夫、儿子、儿媳的名义申报。自2004年至2013年,共骗取国家退耕还林资金5.5万元。2015年4月3日,荣先秀被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涉农扶贫资金本该是困难群众的“保命钱”,是脱贫致富的“助推剂”,不能成为某些利欲熏心人员眼中的“唐僧肉”。陶芳德表示,为了让涉农扶贫资金真正用在实处,即日起,省检察院与涉农部门正式启动为期两年的集中惩治和预防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行动,除了共同建立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机制,搭建开展惠农扶贫领域专项工作的平台,全省检察机关将采用“挖窝查串、重点治理”的方法,集中力量重拳出击,突出查办惠农扶贫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乡镇干部和农村基层组织人员的职务犯罪,突破一批重点领域和环节的典型案件。

与此同时,全省检察机关还将积极组织开展“法治照亮农村、廉洁促进和谐”专题预防活动,主要内容包括:针对农村基层组织人员,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专题巡回宣讲;针对惠农扶贫领域突出问题,向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提出有深度的对策建议;针对惠农扶贫重点项目,建立检察官联系项目制度,推动建立项目阳光运行机制。(记者 周莹莹 袁中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