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六安市人民检察院决定以涉嫌受贿罪,对六安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斌(副处级)立案侦查。” 今年7月10日,省检察院对外发布消息。8月31日,记者从六安获悉,经霍山县人民检察院审查,涉嫌受贿罪的黄斌被提起公诉。起诉书指控黄斌涉嫌受贿总额为204万元,其中一单笔受贿额高达100万元。
在担任六安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之前,黄斌曾担任六安市裕安区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局长。给黄斌行贿的共有两人,其中一人为谢某。经查,在担任裕安区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局长期间,黄斌为谢某在裕安区土地整理复垦、丁集客运站建设、裕龙星城开发等项目工程的承接、验收、工程款支付等方面提供便利和帮助,分别于2006年下半年,收受谢某所送现金25万元;2008年2月,收受谢某所送现金100万元。除直接收受谢某所送现金外,2013年4月,黄斌的女儿在购房过程中,谢某为其支付了购房款69万元。给黄斌送钱另一名行贿人,是安徽亿中土地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徐某。2008年上半年,该公司在投资裕安区土地开发复垦项目过程中,为感谢黄斌提供的便利和帮助,徐某送给黄斌现金10万元。
今年7月7日,经六安市人民检察院决定,涉嫌受贿罪的黄斌被刑事拘留。案发后,被告人黄斌退出赃款人民币204万元。(周源 记者 袁中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