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三餐在饭店吃饭,每天晚上住桑拿中心或宾馆,以赌为生一年就输了20多万”。为了满足这种“土豪”行为带来的快感,家住广德县的许某以开设寄卖行、办理驾驶证销分、抵押车辆等理由,一年内行骗17次,骗取虞某、郑某等人共计23万余元。
2014年2月至7月,被告人许某谎称自己在广德县、郎溪县开设寄卖行,以合伙做生意为由,先后14次从被害人虞某、罗某等处骗取19万余元。
2014年12月,被告人许某以帮被害人郑某办理驾驶证销分为由,骗取其5000元。
今年1月,被告人许某又先后从广德某汽车租赁公司租赁一辆广本思域轿车和一辆黑色别克轿车,办理户名为其本人的假行驶证,分别将车抵押给丁某和李某,共计骗取500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许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依法判处被告人许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三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
·张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