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在任职的7年时间里,先后81次收受19家企业、6家行政事业单位所送贿赂。9月9日,记者从六安获悉,霍山县财政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翟恩恕(副处级)涉嫌受贿一案,经霍邱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被提起公诉。
今年53岁的翟恩恕,在任财政局长之前,曾任霍山县佛子岭镇党委书记,霍山县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兼安园经济技术开发区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总经理。今年6月26日,翟恩恕因涉嫌受贿罪被六安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刑事拘留,后经省检察院决定被批准逮捕。翟恩恕涉嫌受贿一案,经六安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指定由霍邱县检察院审查起诉。起诉书指控,翟恩恕共收受25名行贿人所送贿赂65万元,其中人民币58.1万元、购物卡2.4万元、欧元0.5万元。在给翟恩恕送财物的25名行贿人中,有19名行贿人为相关企业负责人,如:2008年至2009年期间,为争取和感谢时任佛子岭镇党委书记翟恩恕在房地产项目土地用途变更、施工纠纷等方面给予支持和帮助,安徽徽安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吕某分两次共送给翟恩恕人民币1万元;2010年至2011年期间,为了争取和感谢翟恩恕对文峰学校的关照和支持,霍山文峰学校副董事长胡某分四次共送给翟恩恕人民币4万元;2010年至2012年春节期间,为感谢翟恩恕在企业借款、银行贷款担保等方面给予的帮助,霍山县恒力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张某分五次共送给翟恩恕人民币5万元,翟恩恕均收下并提供相应的帮助。但2012年5月底,翟恩恕听说郑某等企业老板对其有意见,担心被检举揭发,翟恩恕退还张某2万元,2014年4月又退还张某2万元。
除企业老板们贿赂翟恩恕,许多行政事业单位负责人也有求于翟恩恕。2010年至2013年期间,霍山县国税局、霍山县粮食局、霍山县砂石管理局、霍山中学、霍山县经济开发区派出所和卫生院等6家单位主要负责人,为争取和感谢翟恩恕在单位拆迁补偿款、办公经费拨付、土地挂牌出让、贷款担保等方面给予帮助,先后共27次给翟恩恕送钱或购物卡。因担心被检举揭发,翟恩恕在案发前退还或上交收受的钱财折合人民币30余万元。案发后,翟恩恕将未退还的受贿款上缴。(黄亮 记者 袁中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