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农村的魏老汉于2012年初在自己家院内开垦出一块地,播下了种子,精心侍弄,植株长势良好,后来开了好多艳丽的花,被心存疑虑的村民举报。后公安干警上门突查,发现果然是罂粟,共计3382株,被当场铲除。案发后,魏老汉外逃,2013年7月经他人劝说准备回家投案,在厦门火车站买票时被当地警方抓获。后经法院审理,以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宣告缓刑5年,并处罚金4万元。
在缓刑考验期间依法实行社区矫正,期限自2013年9月26日起至2018年9月23日止。但魏老汉在2014年12月10日提交书面思想汇报材料后,便失去联系,工作人员通过上门、电话及脱离监管查找程序等方式,一直联系不上。脱离监管超过一个月后,司法局持通告、照片及证言等证据,于日前书面建议法院撤销对魏老汉的缓刑。
法院审理认为,罪犯违反国家法律及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遂依法作出裁定:撤销原刑事判决书中宣告缓刑5年的执行部分;对魏老汉收监执行原判有期徒刑3年。目前,公安机关已在网上追逃。
·陶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