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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钱照顾罪犯 被判刑6年半
来源:法治安徽网 阅读量:10000 2015-10-13 09:50:06
  本网讯 监狱生活科副科长,收了贿赂,帮助罪犯分到容易减刑的岗位服刑。近日,原阜阳市九龙监狱生活卫生科副科长高某因犯受贿罪,被界首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半。

70后的高某是原阜阳市九龙监狱生活卫生科副科长,还负责罪犯食堂工作。很多罪犯及罪犯亲属看中了高某手中的权力,向其行贿。高某便心领神会,将相关罪犯调到食堂、养猪场等所谓干活轻、得分高的岗位服刑,帮助罪犯达到早减刑、多减刑的目的。经查,2011年5月至2014年5月期间,高某接受范某、罗某、刘某等监狱服刑人员或服刑人员亲属所送的财物,价值13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高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服刑人员及其亲属的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考虑到高某主动到案,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依法成立自首,遂作出如上判决。

(季守方 记者 唐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