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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被举报不断在退赃
来源:法治安徽网 阅读量:10000 2015-10-14 09:40:58

本网讯 收受贿赂并非心安理得,一遇到风吹草动,就给行贿人退款或者将贿赂款上缴廉政账户,以至于4年里,淮南市潘集区原副区长蔡玉福一直在被举报和不断退赃的状态中。10月12日,蔡玉福因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在淮南市大通区法院受审。

据指控,蔡玉福曾任淮南市潘集区建委主任、副区长等职,在任职期间,利用职权便利,擅自减免当地菊苑小区城市基础建设配套费和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285万余元。此外,蔡玉福还收受贿赂共计125.5万元。从2010年开始,蔡玉福因担心受贿事实暴露,分批将部分受贿款退还给行贿人,或上缴廉政账户。

2007年初,潘集区田集街道杨圩村村委会与淮南市富地房地产公司联合开发菊苑小区。该项目位于潘集袁庄地区,属淮南市城市规划区域内的新建民用住宅。依据相关文件规定,不宜修建用于防空地下室的菊苑小区,应依法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两项合计为298万余元。

为了减免这笔费用,杨圩村原主任李某找到时任潘集区建委主任、兼任区人防办主任的蔡玉福请求帮忙。蔡玉福明知该小区不符合减免条件,在没有召开办公会议,没有上报市、区两级政府的情况下,以菊苑小区属旧城改造项目为由,擅自决定对该小区仅按一栋楼面积征收13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不收取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两项合计造成国家经济损失285万余元。

为感谢蔡玉福在菊苑小区项目的规划、工程管理和费用减免等方面给予帮助,李某于2008年到蔡玉福办公室,送去10万元现金。

另外,蔡玉福利用手中的职权,在市政工程承包、规划审批等方面,给建筑商提供便利,于是逢年过节笑纳“礼品”达125.5万元。 

不过,自2010年开始,只要遇到涉事人上访、举报,以及组织调查,蔡玉福都会赶紧退还受贿款,或上缴廉政账户,至案发时,已经分几批退还了部分受贿款项。 (李寓林 记者 唐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