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食品厂昧着良心,在肉松加工过程中添加变质肉,对车间脏乱差环境不管不问。员工代某由于跟老板有矛盾,于是偷拍下这些骇人视频,寄给老板,索要30万封口费。10月19日,记者获悉,经合肥市瑶海区法院审理,代某因犯敲诈勒索罪获刑。
去年8月,被告人代某通过应聘,到合肥市新站综合开发试验区安徽皖睿食品有限公司上班,后因琐事对该公司负责人徐某产生不满。于是,代某打算在离职前报复东家。
今年3月,代某在该公司生产车间里,偷偷录制了该公司加工、生产肉松时添加变质肉及车间脏乱差场景的视频资料,后连同其工商银行卡照片、生产计划单及自述视频等存入U盘,通过快递公司邮寄给徐某,以在网络上传播该视频及将该视频交给相关政府部门相威胁,要求徐某将30万元人民币汇至指定的银行卡。徐某收到视频资料后,立即报案,同时向代某汇款1.1万元。随后,代某被抓获。
案发后,被告人代某亲属主动代为退赔被害单位经济损失1.1万元,徐某也对代某的犯罪表示谅解,请求法庭对代某从轻处罚。
法院认为,被告人代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录制被害单位加工、生产肉松时添加变质肉等视频资料的手段,以在网络上传播该视频相要挟,强行索取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30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但是在实施敲诈勒索犯罪过程中,其中28.9万元由于被抓获等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是犯罪未遂。同时,被害单位在加工、生产食品过程中添加变质肉,在案件的起因上有一定过错,可酌情对被告人代某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认定被告人代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记者 唐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