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非法牟利,以生产路牌为名租赁废弃矿井,提炼制冰毒原料麻黄素,岂料“发财梦”未做完就被抓获。日前,池州市贵池区法院一审以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判处12名被告人有期徒刑3年至7年不等,并处以相应罚金。这是池州市受理的首例非法生产麻黄素案件。
2014年3月份,福建人廖某来到池州,欲生产麻黄碱制毒。廖某通过候某、邓某、刘某等3人,将贵池区殷汇镇某一废弃矿井选作生产麻黄素的秘密窝点,并先后邀集多人参与其中进行生产加工。该犯罪组织分工明确,有人负责厂房租赁,有人联系购进化学品原料、有人负责生产加工、有人负责“望风”、“放哨”,还有人专门将合成后的麻黄素带回福建销售。2014年7月份,廖某等人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现场查获固态粘稠状化学合成物净重1061.6千克、液态暗红色化学合成物净重884.9千克、盐酸1206千克、甲苯538千克,相关的生产设备、遗留的大量化学合成物及盐酸、甲苯等化工原料等都被扣押。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廖某违反国家规定,在没有取得许可的情况下,伙同他人生产、制造麻黄素,其行为已构成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其余11名被告人明知他人从事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犯罪活动,但仍然受雇参与生产麻黄素,属共犯。据此,遂作出以上判决。·唐金法 范小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