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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54家单位纳入重点普法责任单位
来源:法治安徽网 阅读量:10000 2015-11-09 10:03:30

本网讯 54个部门、单位认领“自家”法律,不能随意转嫁给其他部门,彻底告别普法过程中的“任性”。“六五”普法以来,池州市积极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形成了有效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良好局面。

2012年,池州市依法治市办根据社会需求,精选了百部重点法律法规,制定下发了《池州市“六五”普法期间“百部重点法律”宣传活动的实施方案》和《池州市开展百部重点法律宣传任务分解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原则,将这百部重点法律宣传任务逐一分解到市直、驻池54个部门和单位。

为了保证宣传任务贯彻落实,池州市还制定了严格的考核细则,并在每年的依法治市领导小组会上通报考核结果,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激励作用。自此池州市工商、城管、环保、教育等部门成为当地普法战线上的主力军。

今年5月15日全省推进普法责任制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池州市高度重视,调整和扩大了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将成员单位由原来的54个扩大到76个,进一步健全了推动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的组织架构。

(记者 周莹莹)

点评:池州通过推行“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有效整合了法治宣传教育资源,促进执法与普法工作的有机结合,形成了各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