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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巧用微信追回执行款
来源:法治安徽网 阅读量:10000 2015-11-10 11:03:38

休宁讯 11月3日,休宁法院执行局的张法官正忙着工作,突然听见嘟的一声手机提示音。“快来看呀!李某某真的通过微信把1000元执行款转过来了!”张法官十分惊喜。

2014年12月,李某某驾车不慎撞倒骑摩托车的鲍某某,造成鲍某某受伤,李某某、鲍某某、人保财险休宁支公司就事故赔偿达成协议:由人保财险将李某某垫付的医疗费、摩托车修理费等费用共计9600元支付给垫付人李某某,其他损失31336元则由人保财险休宁支公司直接打入鲍某某账户。但因李某某是凭提前开具的修理费发票而达成协议,并未实际向摩托车修理人支付修理费,鲍某某只得自己支付了修理费1060元。为此,鲍某某诉至该院,后经审理判决,李某某于判决生效后三日内返还鲍某某1060元。李某某拒不履行,鲍某某只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按程序向被执行人李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并电话通知当事人到庭,但李某某声称自己太忙没空到庭,执行法官又来到其住所地,发现年轻的李某某正在手机上兴致勃勃地玩微信。为使李某某打开心结,拉近与李某某之间的距离,执行法官主动添加李某某为微信好友,并通过微信释法析理,言明利弊,告诫李某某不要为了区区千余元影响自己的信誉。后来,执行法官三番五次通过微信做李某某思想工作,要求其尽快给付执行款,并在微信朋友圈发布关于拒绝执行的一些典型案例,李某某一方面认识到拒不执行的后果,一方面被执行法官通过各种方式做工作的敬业精神打动,主动通过微信将执行款转给执行法官。

“为了办案,你们也是蛮拼的,连微信都用上了。”李某某又通过微信给执行法官发来了信息。

(王佩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