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近日,界首法院对连某强奸一案公开宣判,一审以连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家住该市城乡接合部的连某白天在建筑工地干活,夜晚开着自家的小轿车跑出租。2015年2月26日夜11时许,被害人段某与几个姐妹从歌厅分手后独自回家,拦下连某开的小轿车。当行驶至环保局家属院附近时,段某要求下车,连某停下车,段某发现车门紧锁打不开,这时连某挪到后排开始搂抱段某,并说想交个朋友,随后把段某压在身下,段无力反抗被连某强奸。惊魂未定的段某回到家中立即拨打110电话报警。警方根据段某的描述及车牌号很快在街上发现了该车,随后抓获连某。
被告人连某在庭审中辩解段某系自愿与自己发生性关系,其不构成强奸罪。法庭根据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DNA鉴定等相关物证,认定连某构成强奸罪,遂作出了上述判决。
主审法官提醒,女性朋友不要单独走夜路,晚上回家最好有人接送或结伴而行;同时建议搭乘出租车要注意观察,不要误乘黑车,以免遭不法之徒伤害。
(文中人物为化名)(季守方 记者 聂学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