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界首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使八旬老人老有所养、得以颐养天年。
家住界首市沙北某村的张桂英已是耄耋老妪,育有一男一女两个孩子,女儿8岁时患病夭折,张桂英夫妇便把“独苗”儿子杨金锁视如掌上明珠,含辛茹苦将儿子养大成人,为其盖了新房、娶了媳妇。
如今杨金锁也已儿女绕膝、生活富足、居住宽敞明亮的楼房。与儿子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张桂英夫妇却蜗居在村西北角透风漏雨的小茅屋里。两年前,张桂英的老伴去世,独自生活的老人靠捡破烂维持生计。风烛残年的张桂英身体每况愈下,疾病缠身,杨金锁却良知泯灭对老母亲视如路人不闻不问,拒不履行赡养义务。无奈之下,老人一纸诉状将儿子杨金锁告上了法庭。
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认为,维护老人的合法权益,不能一判了之,如果一判决,势必撕裂母子双方亲情而无法缝合,激化矛盾,用亲情伦理来感化张桂英的儿子,才是维系其家庭和谐的有效方法和途径。承办法官多次与老人的儿子沟通,考虑到张桂英老人行动不便,便决定携案卷进村巡回审理,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法庭上,法官义正辞严地指出,赡养老人不仅是中国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法定义务,遗弃老人必将受到法律惩处。
在法官明法析理的循循善诱下,杨金锁认识到了自己的过错,朝着坐在原告席上的母亲双膝下跪,愧疚地说:“娘,俺错了。”在法官的主持下,母子达成了调解协议,约定:从今往后,张桂英搬进儿子杨金锁家居住,其1.2亩承包地由儿子耕种,收益用于老人日常开支,老人的生养死葬均由儿子杨金锁负担。至此,一起赡养纠纷案件圆满谢幕,母子亲情得以缝合。·聂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