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县工业园一企业员工王某上班时,手指不慎被机器夹伤,企业按规定补偿19000余元工伤疗养费用,然而公司的财务人员却错将此钱打到了另一个同名同姓已离岗员工王某银行卡上,而该离岗员工王某又拒不返还,公司将其诉至法院,日前怀宁县人民法院依法进行诉前调处,将该款追回。
原来,这两个员工同名同姓,年龄也相仿,都是岳西县黄尾镇人,都曾在怀宁县工业园一企业上班,其中一人在2014年10月减员时已经离岗。最近,在岗的王某手指受伤,公司财务人员告知他已将19500元的工伤补偿款,汇到了他的工资卡上,但却迟迟没有收到。公司派人前往银行进行核查,发现是因财务人员疏忽,将钱打到了已离岗的员工王某账号上。
离岗的员工王某已去外地打工,事发后,公司相关负责人立即打电话找其协商,希望他能及时退回这笔意外之财,但他却向公司索要2000元。在多次沟通协调无效的情况下,公司只好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对离岗员工王某财产进行诉前保全,返还19000余元。
法院接案后,通过审查,依法裁定,冻结了离岗员工王某在中国银行怀宁支行的存款,随即又安排法官跟其联系,向他宣传相关法律。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离岗员工王某最终答应退回这笔意外款项。
·钱续坤 范星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