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12月8日,记者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11月,该局组织对蔬菜及其制品等24类食品共1889批次样品抽样检验。结果显示,我省食品抽检总体合格率达98.78%。截至11月20日,我省各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核查处置,共下架封存涉嫌不合格食品35公斤,召回食品3721公斤,责令企业限期整改29家,行政处罚立案35起,处罚没收非法所得2251元,行政处罚罚款4万余元。
10月20日至11月20日,省食药监局以及合肥、芜湖、铜陵、池州、宿州等市食药监局,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抽检粮食及粮食制品、肉及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蛋及蛋制品、蔬菜及其制品、水果及其制品、水产及水产制品、饮料等24类食品共1889批次样品,其中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866批次,不合格样品23批次,总体合格率为98.78%。
本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的有15类食品:蛋及蛋制品、水果及其制品、饮料、焙烤食品、茶叶及其相关制品咖啡、薯类及膨化食品、糖果及可可制品、蜂产品、冷冻饮品、罐头、食糖、乳制品、特殊膳食食品、餐饮食品和食品包装材料。
检出不合格样品的有9类食品:粮食及粮食制品2批次、肉及肉制品2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批次、蔬菜及其制品1批次、水产及水产制品1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3批次、调味品2批次、酒类9批次、豆类及其制品2批次。主要问题是标签不符合标准要求;品质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一般微生物指标不合格。禁用兽药、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及重金属指标各检出一批不合格样品。
(石跃新 实习生 韩友应 记者 李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