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12月19日,我省检察机关首批试点院员额内检察官遴选考试在合肥举行,来自合肥、蚌埠、安庆等11个试点检察院的414名现任检察官报名参考。作为司法改革的第二批试点省份之一,此次考试也是我省检察院组织的首次遴选考试。
根据《安徽省检察机关遴选检察官办法》,拟遴选为县级院检察官的,需至少有3年以上法律工作经历以及1年以上办案工作经历;拟遴选为市级院检察官的,需至少有4年以上法律工作经历以及3年以上办案工作经历。同时,均需具备良好的政治、法律素养和检察职业道德,以及健康的身体条件,且历年年度公务员考核均为称职以上。而整个遴选过程,需经本人申请、资格审查、遴选考试、考核推荐、遴选委员审查、省院党组决定、法律职务任免等11道程序。考试由省检察官遴选办公室统一组织,考核则由各院对申请人的业务能力、办案业绩进行打分。考试、考核分别占总成绩的四成、六成,各院政治部计算出总得分后,提出建议人选。省检察院党组对各市县院党组推荐人员进行审议,并按1:1.2比例向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提出差额提名人选。遴选委员会通过听取汇报、书面审查等多种形式,按等额确定拟任人选。最后经省院党组决定,由各级院提请本级人大常委会任命。
19日上午,省检察院检察长薛江武、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郑宏、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主任王源扩等到考场巡考。此次考试中,进出考场时间、证件摆放、信号屏蔽等考场要求均参照高考标准。据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巡视员时代介绍,此次考试的考卷是在省考试院的监督下,由省检察院组织检察业务专家所出。题型包括单项与多项选择题、判断题、案例题,其中案例题占40分。“死记硬背的东西不多,主要考司法实践中需要用的东西。”时代表示。根据日程安排,省检察院拟在2016年1月中旬,将首批试点院的拟任人选提交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记者 袁中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