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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项目百姓点题彰显民本情怀
来源:法治安徽网 阅读量:10000 2015-12-24 09:48:25

到淮南市人大常委会采访时,正值常委会的工作人员在整理当地媒体刊登的市民立法建议项目。原来每年10月,淮南市人大常委会都要在当地主要媒体上,刊登相关立法建议项目的征集公告,请市民出主意、提建议。

“公开征集立法建议项目,就是为了能从立项、起草、审议等立法的各个环节上,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的主导作用,变人大常委会由立法的‘参与者’为‘组织者’,由‘当好配角’为‘唱红主角’,一来解决了人大常委会立法项目的等米下锅,二来从源头上杜绝部门利益的法制化。”淮南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这样对记者说。

2009年实施的《淮南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是淮南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建议项目开征后,根据广大市民建议制定的。“刚开始我们只是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没想到征集公告一出,大家十分踊跃,两三天时间,就征集到上千条意见,绝大多数建议集中在要求立法解决孩子入园难、入学难问题。”为此市人大常委会及时调整原有立法规划,提前启动了淮南市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立法程序,并将“住宅房屋开发建设应当按照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规划,配套建设中小学校、幼儿园,并与建设项目统一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等市民建议写进法规。

首试成功,让淮南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建议项目的公开征集一发而不可收,此后,源于百姓建议的《淮南市中小学校不动产保护和管理条例》、《淮南市中小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淮南市学前教育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教育领域地方性法规,逐渐制定出台。

除了公开征集立法建议项目,淮南市人大常委会还积极探索将专业性强、群众关注度高的法规项目,委托第三方起草,使法规草案跳出“部门化”窠臼。随着城镇建设的发展,城市的楼房越盖越高,楼距越来越小,以致阳光权纠纷、通风、排水等相邻权纠纷越来越多,为此在制定《淮南市城乡规划条例》时,淮南市人大常委会授权将该部地方法规,委托以安徽大学法学院陈宏光教授为首的专家团队进行起草,由淮南市城乡规划局与其签订委托协议,以更客观、更公正地反映百姓的利益诉求,克服部门起草法规中极易出现的利益倾向和权利义务不对等现象。一年后这部由专家团队起草的地方性法规不负众望,结合淮南经济发展特色,对百姓关注的阳光权、采煤塌陷区综合治理、规划审批程序流程等重大问题作了很好的制度规范,在审议中赢得认可,高票通过。

积极创新立法模式,不断探索立法新方法,从中感受到的不只是立法工作的新经验,更多的是淮南市人大常委会呵护百姓的民本情怀。·本报记者 张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