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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员作业受伤 发包人雇主共担责
来源:法治安徽网 阅读量:10000 2015-12-29 15:56:31
  近日,泾县榔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处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发包人某置业公司与无资质雇主刘某共同赔付受害人戴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共计39494.24元。

2015年,某置业公司依法开发建设商住楼,并将部分土建工程交由没有相应资质的刘某施工。刘某雇佣民工戴某等人进行施工作业,7月6日上午,戴某在三楼作业时,不慎木梯滑倒致其受伤,经送医诊断为左髌骨骨折,住院治疗18天,花去医疗费用9494.24元。治疗终结后,戴某向刘某及某置业公司主张赔偿,经多次协商未果,戴某依法向泾县榔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了解案情后,调解员首先将某置业公司与刘某、刘某与戴某间的法律关系一一捋明。面对刘某,调解员告知,雇工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受伤,雇主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面对某置业公司,调解员阐明,作为发包方其应当知道刘某作为普通农民没有施工资质,将土建工程发包给无资质的施工人本身存在过错,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应当承担责任。同时,调解员又耐心向某置业公司及刘某讲述处理好这起损害赔偿纠纷对其日后开发建设及用工的影响,引导某置业公司及刘某主动对戴某予以赔偿,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上述协议。·吴小兔 王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