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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知识产权案件跨区域管辖
来源:法治安徽网 阅读量:10000 2016-01-05 09:51:44

本网讯 2016年1月1日起,我省法院实施知识产权和涉外商事案件集中管辖改革,对专利民事案件、涉外商事案件实行跨行政区划管辖。此举在全国法院尚属首创。

据省高院民三庭庭长许徽介绍,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我省对第一审专利民事案件、涉外商事案件管辖布局进行的划片集中管辖,不仅大大方便了全省案件当事人打官司,更有利于地区案件均衡。其中,我省第一审专利民事案件管辖权调整主要是管辖范围的调整,由合肥市中级法院、芜湖市中级法院分别管理我省16个地市的第一审专利民事案件。涉外商事案件管辖权调整则是,合肥市、芜湖市、蚌埠市的中级法院以及下辖的一家基层法院集中管辖,全省的第一审涉外商事案件将根据地区划分,向这六家法院起诉,而且诉讼标的额管辖统一为基层法院受理不满500万元的一审涉外商事案件,中级法院受理500万元以上不满5000万元的一审涉外商事案件。

许徽庭长告诉记者,安徽作为司法改革第二批试点省份,这一创新举措发挥了“天然试验田”的优势,通过在专业化程度较强、人员素质较高的领域试水,对法院跨行政区划分片管辖做出有益探索。(陶庆 记者 唐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