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51-65179835 投稿邮箱:fzahwyx@163.com
擅改下水管致堵塞卖家败诉
来源:法治安徽网 阅读量:10000 2016-01-06 10:33:45

本网讯 因为看中的二手房价格比市场价低,买主觉得自己占了便宜,果断买下。谁知道,交了房以后,问题接踵而来。2015年12月27日,记者获悉,买主顾先生将卖家李女士告上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要求对房屋修复费用进行赔偿。

去年5月,顾先生在蚌埠市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入住后不久发现卫生间下水管道经常堵塞,原来卖家李女士在装修时为了扩大房间面积,擅自改变了卫生间内管道的铺设线路,必须重新铺设管道才能彻底解决问题。顾先生要求李女士赔偿重新铺设管道的费用,李女士却一口咬定顾先生在看房时没有提出意见,表明他已经默认接受了现实,并拒绝赔偿。

法院审理认为,卫生间管道铺设线路属于装修过程中的隐蔽工程,顾先生在购买时无法通过肉眼直接察觉,因此对于损失的发生,没有过错。而李女士在装修过程中擅自改变卫生间管道线路,后作为房屋出售人,在明知卫生间下水管道不通畅的情况下,没有明确告知顾先生,已经构成故意隐瞒,一审判决李女士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陈亮 记者 唐欢)

法官说法: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出卖人应当对出卖物的质量、品质和效用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即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如果出卖人故意隐瞒房屋的质量瑕疵,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出卖人已如实告知房屋质量瑕疵或有证据证明购房人明知该瑕疵的则无需承担。

在购买房屋过程中,不能仅以价格来衡量交易的可靠性,还要擦亮眼睛,对于房屋质量进行考察。法官在此提醒购房人,对购买的二手房的质量状况应进行理性地判断,购房后如出现质量问题,也应积极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