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首人刘某想到了一条挣钱捷径,将各种药品重新配置后,通过网上销售牟利。不料,因此获刑两年。
2011年11月份以来,家住界首市区的刘某在未经国家有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和无药品批准文号的情况下,在其家中设立生产场所,将自购的中草药等原料进行粉碎后装入胶囊内,并取名为“活血止疼胶囊”。警方侦查认定,自2013年9月11日至2014年7月17日,刘某以每瓶20元的价格,通过邮政快递的方式邮寄销往全国近26个省市,累计销售达594人次,销售金额为198860元。
2014年7月17日,界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刘某家中查获部分已制成的“活血止疼胶囊”及相关加工原料、包装物等。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刘某生产的 “活血止疼胶囊”应按假药论处。
近日,界首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未经国家有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擅自购买原料加工分装“活血止疼胶囊”并销售,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一审依法判决刘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李富准 法治安徽网 记者 聂学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