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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书记玩忽职守被诉
来源:法治安徽网 阅读量:10000 2016-01-15 10:24:02

因在工作中不认真履职,致使不符合低保条件的57人继续领取低保金。全椒县某民政办主任钱某因犯玩忽职守罪,被提起公诉。近日,因情节轻微,全椒县人民法院依法对其免予刑事处罚。

钱某,原任全椒县襄河镇某社区书记、主任,曾任某民政办主任,系全椒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009年2月至2010年12月29日,钱某任全椒县襄河镇人民政府民政办主任,负责襄河镇的低保工作。2010年3月,全椒县人民政府及襄河镇人民政府相继开展城市低保清理整顿工作。但钱某在工作中没有依照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没有做到“户户过表、人人过关”,未能通过入户调查核算收入等办法,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致使已享受城市低保且同时领取社保退休金,收入超过城市低保保障标准,不符合继续领取低保条件的谢某某等57人未能清理,且继续领取低保金,直至2012年3月才被停领,计多发放低保金331116元。

法院认为,钱某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正确履行自己在低保清理整顿工作中的职责,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玩忽职守罪。鉴于钱某犯罪情节轻微,经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开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