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在青少年尤其是涉案涉罪未成年人成长的路上,将有一批观护员用法律和关爱护航。1月20日,记者获悉,为巩固和完善在青少年权益工作法治化进程中的探索与创新,合肥市综治办牵头成立“社会观护团”,整合相关力量,以保障广大未成年人的成长教育和问题未成年人的改造转化取得实效。
据了解,“社会观护团”受合肥市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和合肥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领导,公检法司机关和教育、民政部门进行业务指导,邀请各级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共同参与。“社会观护团”成员统称“社会观护员”,涵盖原有的法治宣传员、志愿律师团、合适成年人、社会调查员、心理辅导员等青少年权益工作专业队伍资源。首批社会观护员共有59人,团长由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姚炜耀律师担任。
根据《合肥市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社会观护团”工作制度》,社会观护员主要开展防治宣传工作,针对广大青少年群体,参与开展普法教育、安全教育、自护教育、禁毒防艾、扫黄打非等专项行动;开展法律帮扶和法律援助工作,面向个体接受咨询和维权委托;开展合适成年人工作,针对未成年人案件,受公安、检察、审判等司法机关的委托,在讯问、询问或审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证人时,作为合适成年人到场,维护涉案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开展社会调查工作,针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就涉案未成年人的性格特点、家庭情况、社会表现等情况进行调查,形成书面材料提交办案机关,作为对涉案未成年人羁押必要性、起诉必要性、量刑幅度等因素的参考性情节;开展心理辅导矫正工作,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心理干预,帮助其消除心理阴影,矫治行为习惯。
(记者 周莹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