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滁州市政府日前制定出台了《滁州市法治政府指标体系》,该体系从法治思维体系、制度规范体系、行政决策体系等9大方面,明确了法治政府应该做什么、怎么做,做到什么程度才能达到要求等问题。据悉,这也是我省首个市级政府出台的法治政府指标体系。
该指标体系将法治政府建设分为法治思维体系、制度规范体系、行政决策体系、政务公开体系、行政执法体系、政务服务体系、矛盾化解体系、行政监督体系、综合保障体系等9大方面。每个体系设基本目标,明确该体系的要求和要实现的效果。以行政决策体系为例,该体系的基本目标为: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基本形成,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成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行政决策得到有效执行,并对决策实施情况开展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决策进行完善;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有了基本目标还需要有具体措施,9大一级指标体系下设33项二级指标、133项三级指标,用来明确应该做什么、怎么做、做到什么程度。
“什么是法治政府、怎样建设法治政府,相关文件均有要求。但在实践中,部分行政机关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任务和如何推进依法行政,认识还不是很清晰。我们制定出台这个指标体系的目的就在于,为全市行政机关提供参考和对照标准。”滁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章勤惠介绍说。
(记者 袁中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