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记者 张燕) 经省法学会同意,1月23日,由省高院牵头组织、作为挂靠单位,省人大城建环资委、省检察院、省法制办、省住建厅、省国土资源厅及本报支持和共同参与,省法学会建筑与房地产法学研究会举行了成立大会。
当天的成立大会通过了《安徽省法学会建筑与房地产研究会工作规程》,选举产生了研究会会长和首届理事会成员,省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汪沪平当选为会长,本报总编辑粟原慰当选为理事会成员。研究会下设专家委员会和纠纷调处中心。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步入新常态,新旧动能持续转化,房地产市场已从“黄金十年”走向“分化时代”,市场中一些繁荣时期被掩盖的矛盾全面迸发,借名挂靠、围标串标、“阴阳合同”、层层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情况屡禁不止;建筑企业以出借资质、收取管理费等方式扩大经营规模现象普遍存在;借新农村建设之名违法建设的情形屡有发生。
省高院一项统计显示:在省高院审理的建设工程合同类纠纷案件中,70%~80%的合同被确认无效;一些新型案件不断出现,涉及政府的案件逐年上升,多起以往不曾有的开发商要求退地案件已时有发生,2014年开发商退地纠纷案标的额达14.6亿元,涉及土地出让金28.2亿元;2015年开发商退地纠纷案标的额达28.6亿元,涉及土地出让金近40亿元。
为规范建筑与房地产业乱象,推进建筑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解决房地产立法、行政、审判等实务问题,我省成立了该研究会,研究会将通过整合立法、行政、司法、媒体和社会各界力量资源,对建筑与房地产行业中出现的实务问题,进行学术研究和专题研讨,以期为相关部门决策提供建议和意见,促进我省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