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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阳区法院开审大杨镇征迁窝案:村支书虚构征迁房产涉贪500余万
来源:法治安徽网 阅读量:10000 2016-01-28 10:14:59

本网讯 1月27日,合肥市庐阳区大杨镇吴郢社居委(村)原党支部书记蔡善久因涉嫌贪污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在合肥市庐阳区法院公开受审,掀起了2015年轰动一时的合肥市庐阳区大杨镇拆迁窝案的一角。与其一同受审的是合肥鸿瑞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荀志清,涉嫌贪污罪。

大杨镇贪腐窝案源于大杨镇城市森林公园拆迁建设项目。该项目是省“861”行动计划和合肥市“1346”重点项目。2004年3月,项目拆迁启动,征地拆迁涉及大杨镇吴郢、五里拐、夹塘、草塘等25个村民组,生活安置人口达7600多人。到2007年,拆迁户陆续回迁入住。

但是自去年4月以来,这一征迁项目不断曝出多人在拆迁安置过程中暗箱操作,中饱私囊,再次上演“房叔”案。蔡善久作为征迁社居委的老支书,也在退休几年后被调查。

2004年,蔡善久作为村书记,协助政府进行征地拆迁安置工作,具体负责党务和维稳。

据指控,蔡善久利用协助丈量、登记,对拆迁资料上报、审验等工作的便利,通过伪造相关材料、虚假丈量房屋面积等方式虚假申报,为不符合拆迁安置政策的9户家庭非法骗取拆迁安置房屋13套。蔡善久的“造假”手段颇具代表性,主要是采取为挂户虚构住房的方式。据当时的丈量人员作证,因为不熟悉当地房屋的权属,对于涉案的挂户人口,都是蔡善久带着,口头指认自家房产为挂户人口的住宅,并亲自将拆迁资料交给村主任审验。

起诉书显示,曹某、刘某、蔚某等8人在吴郢村没有住房,不符合拆迁安置条件。但在拆迁丈量过程中,蔡善久安排妻子邵某将自家多余的无效面积房屋指认为曹某户房产,并以曹某名义予以登记。在安置材料申报时,蔡善久代写了虚假申请,并将8户拆迁安置资料上报村委、拆迁安置办进行审核。为少缴纳费用,蔡善久还伪造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再通过自己职务便利,给予审核通过。

经评估认定,骗取的13套房屋共计价值人民币513万余元,骗取租房补助等费用共计人民币74万余元。扣除为领取上述房屋支付费用,蔡善久实际贪污价值人民币510万余元。

此外,2005年下半年,因沪汉蓉铁路修建需要,中铁四局合肥铁路枢纽项目部以征地青苗费、取土款的名义支付吴郢村人民币65万元。为使该款不受监督,蔡善久将该65万元违规存放到原吴郢村村办企业账户上。后蔡善久与被告人荀志清商议,将该款中的30万元套取出来。荀志清遂找到皖商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帮忙,以虚假土方工程名义转账30万元至皖商公司后提现,交给蔡善久。另据指控,蔡善久还非法收受行贿人王用庆贿赂金3万元,出面协商解决其在拆迁取土、填土工程施工过程中与村民的纠纷。

2015年,纪检部门在调查森林公园项目时,发现当初的拆迁安置中存在很多问题。同年3月31日,蔡善久被庐阳区纪委带回接受调查,主动交代了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其伙同荀志清贪污30万元征地补偿款的事实以及收受他人贿赂的事实。随着不断深挖,大杨镇的拆迁安置系列窝案在涉案人数、涉案金额等都令人“瞠目”。

据公开资料显示,庐阳区检察院已对10名涉案人员提起公诉,其中包括庐阳区原大杨镇纪委书记葛家星、原合肥市城市森林公园大杨镇征地拆迁安置办公室主任施新法、原大杨镇五里拐村书记谢启友等人。

(记者 唐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