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讯 汪某与江某结婚5余年,育有一子。去年全面二孩政策公布后没多久,汪某刚好被查出身怀二胎,感觉这是上天赐予的礼物,汪某非常希望能将孩子生下来,但却遭到丈夫江某的坚决反对。一怒之下,汪某去医院做了人流,不久后便将江某告上法庭,要求离婚。日前,歙县法院依法作出调解,双方自愿离婚,并就财产及小孩抚养等事宜达成协议。
2009年12月,汪某与江某经人介绍相识,2010年10月登记结婚。一年后,生育一子。婚后,两人的生活习惯多有不同,尤其是江某的节约意识特别强,让汪某觉得有些不自在,有时甚至为此发生争执,感情也渐渐产生嫌隙。2015年10月,汪某被查出身怀二胎,此时又恰逢国家政策放宽,汪某希望能将孩子生下来,但考虑到目前经济实力不行,江某坚决反对,要求打掉孩子。为生不生二孩之事,两人及两个家庭多次发生争吵,矛盾日趋白热化。一气之下,汪某回到娘家,没几日便去医院做了人流术。事后,汪某以身心俱疲,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为由,向法院起诉离婚。
在法院组织的调解中,丈夫江某表示自认为已尽到了做父亲、丈夫的责任,只是没有精力再养二孩了,双方在沟通上确实存在一些问题。鉴于汪某离婚态度坚决,江某同意离婚,婚生子随汪某生活,江某每月支付抚养费200元。
(江颖莉 李美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