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讯 预付卡消费侵权一直是消费者维权的难题。近日,砀山县消费者协会调解了一起关于预付卡消费引起的消费纠纷,为消费者挽回了经济损失,保障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我在西关某超市办理的1500元预付卡没法使用了!”春节前不久,一位老年消费者急匆匆来到砀山县消费者协会办公室投诉。接到投诉后,砀山县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立即对此事进行了调查。经查,涉诉的超市是一家全省连锁超市,由于经营不善,超市入不敷出,经过超市主管部门同意准备把砀山县的超市停业,在此前超市已经在砀山当地电视台、广播电台做了停业通告,但由于消费者常年不在家没有看到停业通告,致使消费者的预付卡过了有效期不能兑换。由于消费者是一个老年人,在超市还没有撤市的情况下,砀山县消费者协会及时约谈商场负责人,告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依法责令超市退卡或者兑换商品,限期办理相关消费者事宜,最终,超市退还消费者了卡内金额1500元。
砀山县消费者协会提醒消费者,预付费消费方式具有一定的风险,消费者应当根据自身条件和实际情况谨慎做出消费决定。在办理预付卡之前,要签订相关书面合同,查验经营者营业执照,索要相关票据,留存联系方式。如果出现经营者单方终止服务、停止经营等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情况,应当立即就近向有关部门投诉,或直接拨打投诉电话12315,依法维权。
(王桂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