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去年,我省检察机关确立了“科技反贪、智慧反贪、法治反贪、一体反贪”这一新型反腐路线。在这一新型路线指引下,我省检察机关的反腐成效如何呢?2月4日,省检察院晒出了2015年反腐成绩单。
2015年,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285件1636人。其中,县处级以上要案101人,含厅级干部要案14人、省部级干部要案1人;5万元以上大案1200件,大案比例超过93%;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1.8亿多元。在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的反贪工作18项核心业务数据中,我省有14项进入全国前8位,其中人均起诉数、人均起诉大案数、有罪判决率位列全国第一。
近年来,我省检察机关的反腐路线一直践行“亲民路线”。2013年、2014年,先后在环保系统、医疗卫生领域开展了专项行动。2015年,又组织开展了查办教育系统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专项行动。据统计,2015年我省检察机关共查办教育系统贪污贿赂犯罪案件87件92人,如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处长缪富国、省教育厅装备中心原主任王东华、合肥师范学院原副院长李继承、皖西学院原院长夏鹭平等。
在查处群众身边贪腐行为的同时,我省检察机关将6名已潜逃出境的嫌疑人劝返、抓捕归案。其中包括涉嫌向张苏洲、赵红梅等人行贿多达800余万元的程某。
查处是整治贪腐之表,预防则是整治贪腐之本。全省检察机关还根据各类案件的特点,研究其发案原因、发案环节、犯罪手段,并针对性提出预防对策。例如,在查处广电系统窝案后,省检察院将一份预防检察建议送到了安徽广电集团,建议电视剧采购借用招投标方式,让购剧环节公开化,避免个人说了算。
针对教育系统的器材采购、基础建设、套取国家扶持资金等方面的职务犯罪问题,省检察院也进行了系统的研究剖析,并形成了预防报告。
(记者 袁中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