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醒目的门楣蓝底白字,中间是司法行政徽、两边分别是“司法”两字的中英文版本,这就是我省司法所的崭新形象。2015年9月起,省司法厅在合肥市长丰县开展司法所形象识别系统建设试点工作,半年过去,成效如何?2月18日上午,记者来到长丰县朱巷司法所和陶楼司法所一睹真容。
来到长丰县朱巷镇杜沛路,距离辖区司法所还有百米距离,记者就看到一个写有“司法”两字的灯箱,根据上面的指示内容,很容易就找到朱巷司法所的办公室。同样,蓝底白字的司法所门楣很有辨识度。走进办公区,所长室、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治宣传、法律援助等职能办公室一应俱全,上面均悬挂有显示其功能的标志门牌,内墙有规格统一、内容明了、悬挂整齐的制度牌。在陶楼司法所,细节之处也能体现规范,工作人员的职位卡和档案盒均带有统一的形象识别标记。
“之前,一些基层司法所在标志运用上比较混乱,令老百姓有门难找,有人难辨。”合肥市司法局基层处处长夏军告诉记者,曾有社区服刑人员反映,初到辖区司法所报到时,问了一圈,却找不到司法所的地址。要让基层司法所更全面地发挥作用,更好地为老百姓提供服务,同时增强司法行政工作的公信力和权威性,司法所形象势必要规范化、标准化,而司法所标准形象识别系统的设计和应用,恰恰能发挥作用。
(记者 周莹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