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2月19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今年第6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本次抽检3类食品229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8批次。其中,肉及肉制品125批次,全部合格。焙烤食品22批次,不合格2批次;调味品82批次,不合格6批次。
此次抽检调味品不合格样品,涉及标示为巢湖三口人家调味品酿造有限公司生产的烹饪料酒,苯甲酸不合格。还有5款产品是标签不符合要求,分别是合肥市润物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生姜粉;安徽包天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生产的包子料包、快餐料包以及安徽省阜阳市金味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复合调味料炒菜王和固态调味料麻辣鲜。
2批次不合格焙烤食品,主要因为卫生条件不达标。即安徽省潜山县皖公山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鸡蛋饼,菌落总数超标;怀宁县石牌曙光食品厂生产的怀宁贡糕,霉菌超标。
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合肥、蚌埠、阜阳、宣城、安庆等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省食药监局要求上述5市食药监部门,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省食药监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
(石跃新 记者 李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