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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最美维权法官给你支招 消费者如何避免不法侵害
来源:法治安徽网 阅读量:10000 2016-03-16 09:47:31

3·15消费者维权日到来之际,刚刚获得“安徽消费维权30年最美维权人物”称号的合肥市庐阳法院速裁庭庭长刘晓莉接受了本报记者专访。刘晓莉通过丰富的审判经验,为消费者如何合法有效维权支招。

一年办案近300件的刘晓莉,经常接触消费者维权纠纷,其中2015年1~8月就审理了60件维权案件。刘晓莉认为,每一起维权案件,都关涉百姓的生计,关乎一方社会的稳定。这些维权案件的成功处理,法、理、情的完美融合,同时也会赢得消费者对司法的理解和信任。她也在每一件维权案件中,认真总结消费经验和维权方法,经常与当事人交流。

“其实,我们作为消费者,不能总抱着弱势群体的心态,听凭商家的无良行为,更不要带着占小便宜的心理,往往造成大损失。”刘晓莉认为,消费者必须明确自己享有的权利,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首先考虑的应是商品和服务的卫生、安全因素,其次才是财产安全。只要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过程中,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就有权要求赔偿。消费者选购商品或接受服务的行为必须是自愿的,不得以经营者的意愿为意志,主动权在自己手中。同时,消费者自主选择商品和服务的行为必须合法,不能把自主选择权建立在侵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合法权益之上。

在刘晓莉看来,很多消费者一旦遇上纠纷,只会以自己不懂法为由,无法及时合理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把希望建立在法官事后保护的基础上,这并不正确。“消费者应科学安排自己的消费行为和维权行为,学习有关商品、服务及市场的基本知识,以指导自己作出正确的消费和维权选择。至少在平时就应该有意识地学习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在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争议时,正确选择解决时机、途径、方法。”

说起自己的一套消费纠纷化解经验,刘晓莉介绍说,通过大量维权案件的处理,她总结出一套既符合民事审判规律、又符合群众需要的“三个始终”工作方法,即调查研究贯穿始终、亲和调解贯穿始终、释法析理贯穿始终,通过“全过程、全方位”的释法说理,争取让双方当事人均服判息诉。维权案件,不论大小,刘晓莉都认真对待,始终站在当事人的角度考虑问题,千方百计解决好当事人的诉请和困难,她甚至把调解、审判的现场搬进了社区、乡村、企业、商场、学校,开展巡回办案、诉讼调解、法律咨询、座谈指导,化解涉诉信访矛盾,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在她的积极参与下,庐阳法院近年来建立了数个社区服务站、企业服务站。经过她审理的一批新类型维权案件,因为执法办案新思路和新方法,多次入选安徽省及合肥市消费维权案例。

·王鹏 王盼 法治安徽网 记者 唐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