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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出首张家庭暴力告诫书
来源:法治安徽网 阅读量:10000 2016-03-17 16:16:20

池州讯 3月1日,池州市公安局贵池分局开出首张《家庭暴力行为告诫书》。

当日,该局梅街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村民储某家中发生争吵,并产生肢体冲突。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经了解,储某的儿媳桂某因家庭经济问题与家人长期存在矛盾,当地村委会等相关部门曾多次调解但收效甚微。3月1日,儿媳桂某又因此事与家人发生口角,并在争吵中动手殴打公婆。

根据3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相关规定:受害人因遭受被告诫人的家庭暴力或者面临被告诫人的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可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或向公安机关报警,人民法院或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查清案情后,民警对儿媳桂某的家庭暴力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经过民警的教育,桂某表示已经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保证绝不再犯。随后,在取得其家人谅解的基础上,民警向桂某开具了首份《家庭暴力行为告诫书》。

(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