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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法院推进诉调对接中心建设 倾力打造纠纷多元化解平台
来源:法治安徽网 阅读量:10000 2016-03-18 09:15:02

本网讯 进法院打官司,你可以先对号入室,在各类调解室里把矛盾纠纷“掰开揉碎”,经过专门的调解人员帮助,尝试在诉讼前就把矛盾化解。3月17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汪沪平向记者介绍我省三级法院将全面推行诉调对接中心建设,法院以走出去请进来加之网络平台的多种形式,构建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当天,汪沪平副院长通报了《全省法院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有关情况。据介绍,为更好地发挥司法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的职能作用,省高院结合我省实际,在深入开展调研、全面总结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意见》,将诉调对接平台建设与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结合起来,打造诉讼服务中心升级版,建立集多元化解与诉讼服务等多项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为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

据《意见》规定,诉调对接中心将设立各种特色调解工作室,与相关行政机关、仲裁机构、各类调解组织等充分协商,尽可能多地引入相关调解组织。引进各种矛盾纠纷化解的专家人才库,善于运用各类人才参与调解,其中包括律师参与调解。

汪沪平副院长介绍,法院将通过十二项机制保障多元化解工作运行,将法院的审判工作关口前移,在诉讼服务中心的平台就能化解纠纷,大大提高打官司的效率和当事人解决问题的速度。记者注意到,《意见》要求的十二项机制中,多项创新尝试堪称亮点。其中,法院探索建立调解程序前置案件类型机制,即推动有条件的基层法院对家事纠纷、相邻关系纠纷、小额债务纠纷、劳动纠纷、消费者权益纠纷、交通事故纠纷等适宜调解的案件进行调解程序前置的探索。还有探索建立矛盾纠纷无争议事实记载机制,即对未达成调解协议,但当事人已就相关事实不存争议,法院可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用书面形式记载双方无争议的事实,并告知其法律后果,当事人签字盖章并记录在卷。在审判过程中,当事人可以将经双方签字认可的无争议事实记录作为证据使用。

(陶庆 记者 唐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