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德义:本院受理原告新疆广汇租赁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郑德义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及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3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第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未到庭参加诉讼,将依法缺席审理。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2016年3月24日
陆华军、崇孝兰:本院受理原告中恒国际租赁有限公司诉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本院判决如下:一、被告陆华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中恒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租金223782.95元及至2013年2月25日逾期利息为318.4元(以实际拖欠的租金为基数,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三倍,计算至2013年2月25日),此后逾期利息以223782.95元为基数,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三倍,计算至款清时止。并以保证金39000元冲抵逾期利息;二、被告崇孝兰对被告陆华军应负担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350元,公告费800元,由被告陆华军、崇孝兰共同负担。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瑶民二初字第0147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2016年3月24日
汤道礼:本院立案执行的吕品与汤道礼、汤道琼、汤道奎、张立银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4)包民一初字第03136号民事调解书,已向你发出执行通知,因你至今未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付款义务,2014年9月29日本院依法查封了你名下位于合肥市胜利路与凤阳路交口元一时代广场商铺F3A-54-3室(合庐130006676)、F3A-54-10室(合庐130006669)、F3A-54-11室(合庐130006668)三套房产。2015年11月18日本院依法委托价格评估机构对上述房产进行了价格评估,由中签的安徽天源价格房地产土地评估经纪有限公司作出的编号为皖天源[2015]房估字第S0278-1号房地产估价报告,上述房产评估总价为144.04万元。2016年3月3日本院已作出(2015)包执字第00873-3号执行裁定书,裁定拍卖你名下位于合肥市胜利路与凤阳路交口元一时代广场商铺F3A-54-3室(合庐130006676)、F3A-54-10室(合庐130006669)、F3A-54-11室(合庐130006668)三套房产。因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上述房地产估价报告及拍卖房产执行裁定书,自本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为提出异议期限,逾期本院将依法处理上述查封财产。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2016年3月24日
公 告
合肥天鸿报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本委受理凌伦慧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1份、申请书副本1份、证据材料1份(15张)、举证通知书1份及开庭通知书1份(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限你单位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我委签收上述法律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本委定于2016年6月3日上午8时30分公开审理此案,逾期按缺席处理。(仲裁庭地址: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政务环路88号社会保障中心裙楼0405室。联系电话:0551-63536256)
合肥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2016年3月24日
公 告
安徽中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王燕川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合劳仲裁[2015]1153号仲裁裁决书。限你单位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委签收上述仲裁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仲裁庭地址: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政务环路88号社会保障服务中心12楼1202室。联系电话:0551-63536256)
合肥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2016年3月24日
公 告
余德香:本会受理的傅强与你就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结束,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合仲字第0329号仲裁裁决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来本会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肥仲裁委员会
2016年3月24日
公 告
毛才林、陈素梅、周加兵、马燕:本委受理的申请人滁州金拓汇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开庭审理并裁决,现依法向你们送达本委《滁仲裁字[2015]第34号仲裁裁决书》。请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前来本会领取本案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滁州仲裁委员会
2016年3月24日
注销公告
安徽聚全商贸有限公司(注册号341225000034961)经股东会决定公司解散,已成立清算组,请相关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通知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此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公司申报债权。
2016年3月24日
注销公告
安徽老乡鸡餐饮有限公司临泉光明路店公司注销,注册号:341221000025814,特此公告。
2016年3月24日
注销公告
广德创基旅行用品有限公司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经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成员:周琦、汪卫兵,组长周琦。请债权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联系人:汪卫兵;联系电话:13917965707。
广德创基旅行用品有限公司
2016年3月24日
注销公告
安徽元德石材有限公司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经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成员:张信丽、孙斌。请债权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联系人:张信丽;联系电话:15956372000。
安徽元德石材有限公司
2016年3月24日
遗失声明
▲临泉县个体工商户马红伟营业执照副本遗失,注册号:341221600217868,声明作废。
▲临泉县大众饭店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遗失,注册号:341221600199265,经营者朱飞,声明作废。
▲临泉县宝龙皮革有限公司机构信用代码证遗失,证号:G1034122100025770Z,声明作废。
汤道奎:本院立案执行的吕品与汤道礼、汤道琼、汤道奎、张立银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4)包民一初字第03136号民事调解书,已向你发出执行通知,因你至今未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付款义务,2014年9月29日本院依法查封了你名下位于合肥市淮河路242号326室(合庐076840)房产一套。2015年11月18日本院依法委托价格评估机构对上述房产进行了价格评估,由中签的安徽天源价格房地产土地评估经纪有限公司作出的编号为皖天源[2015]房估字第S0278-2号房地产估价报告,上述房产评估总价为101.68万元。2016年3月3日本院已作出(2015)包执字第00873-3号执行裁定书,裁定拍卖你名下位于合肥市淮河路242号326室(合庐076840)房产一套。因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上述房地产估价报告及拍卖房产执行裁定书,自本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为提出异议期限,逾期本院将依法处理上述查封财产。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2016年3月24日
张立银:本院立案执行的吕品与汤道礼、汤道琼、汤道奎、张立银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4)包民一初字第03136号民事调解书,已向你发出执行通知,因你至今未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付款义务,2014年7月13日本院依法查封了你名下位于合肥市胜利路与凤阳路交口元一时代广场商铺F1B20-2-25室(合庐130001930)房产一套。2015年11月18日本院依法委托价格评估机构对上述房产进行了价格评估,由中签的安徽天源价格房地产土地评估经纪有限公司作出的编号为皖天源[2015]房估字第S0278-1号房地产估价报告,上述房产评估总价为54.94万元。2016年3月3日本院已作出(2015)包执字第00873-3号执行裁定书,裁定拍卖你名下位于合肥市胜利路与凤阳路交口元一时代广场商铺F1B20-2-25室(合庐130001930)房产一套。因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上述房地产估价报告及拍卖房产执行裁定书,自本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为提出异议期限,逾期本院将依法处理上述查封财产。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2016年3月24日
朱本刚:本院受理原告李盼春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肥东民一初字第0310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如下:一、被告朱本刚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归还原告李盼春借款10万元;二、被告朱本刚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李盼春公告费800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肥东县人民法院
2016年3月24日
虞玲枝:本院受理原告范守德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店埠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肥东县人民法院
2016年3月24日
王康健:本院在执行郎道阔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由于你们未履行(2014)包民一初字第00995号民事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我院已裁定拍卖你所有的位于包河区锦绣园1幢8层802室房产(房地产证号:房权证合蜀字第8140014107号)房产。现公告向你送达拍卖裁定及评估报告评估价格为1830707元,限你十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2016年3月24日
丁明安:本院已受理原告安徽金满楼明珠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诉你旅店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请法院判令:1、被告偿还欠款94000元整;2、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利息33624.72元(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标准自2014年6月1日暂计算至2015年12月31日,实际计至款清之日)。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2016)皖0191民初575号民事裁定书(简易转为普通程序)。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年3月24日
周九银、刘佳、汪继宏、安徽金湾肥业有限公司、安徽三农仓储物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程翔肥料有限公司、枞阳县银信粮油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的苏辉申请执行你们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因不能直接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安徽中信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安徽金湾肥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安徽省庐江县庐城镇罗埠村陈庄村民组328号1幢、5幢(房地权证号:庐字第62870号)及2幢、3幢、4幢(房地权证号:庐字第62871号)的厂房、工业用地(土地证号:庐国用2012第01010号)及地上一无证厂房作出的皖中信房估字(2015)A2-107号房地产评估报告、合肥铁路运输法院(2014)合铁执字第00186-2号执行裁定书(对评估房产、土地进行拍卖)。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合肥铁路运输法院
2016年3月24日
任传龙:本院受理原告合肥市金誉轮胎贸易有限公司诉被告任传龙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原告提供的证据材料副本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第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未到庭参加诉讼,将依法缺席审理。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2016年3月24日
合肥祎晟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合肥由甲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盛一男:本院受理原告王士平诉被告合肥祎晟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合肥由甲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盛一男公司盈余分配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原告提供的证据材料副本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8时4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第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未到庭参加诉讼,将依法缺席审理。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201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