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51-65179835 投稿邮箱:fzahwyx@163.com
新车有瑕疵 投诉获补偿
来源:法治安徽网 阅读量:10000 2016-03-28 10:11:43

休宁讯 张先生于2016年1月28日在休宁县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买了一辆大众朗逸汽车,购买后第五天,张先生在洗车的时候发现汽车右后翼一处存在些许凹陷,导致两侧形状不对称。张先生前往该销售点询问,商家经过技术人员检测后承认该车外观存在瑕疵,答复给予修复。张先生表示无法接受,多次交涉均未果,于2月29日投诉至休宁县消费者协会。 

休宁县消协工作人员在详细了解情况后得知,由于交付汽车时,销售人员未尽到交付前的查验义务,导致张某遭受损失。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150号令《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12条第三款及32条的相关规定,经调解后,销售者认识到自身管理及服务商的失误,同意免费维修,并给予一台行车记录仪及价值2188元的后期维护保养会员卡作为补偿,消费者表示满意。 

休宁县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汽车时注意以下几点:务必选择有资质有实力的销售公司;签订合同前谨慎交付定金,定金与“预付款”有区别;合同空白处建议标注“此处空白”;身份证等复印件上建议标注该复印件使用范围或用途;汽车交付时应当面查验外观有无瑕疵、配套设施功能是否正常、发动机等性能上是否存在质量问题;购买汽车保险要根据自身情况、用车的特点以及所处的用车环境来选择差异化产品,选好保险代理人、仔细阅读条款、弄清费用如何计算及售后服务情况;后期保养维修请选择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维修店和特约维修厂修理,并注意保管好保养维修记录。

(潘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