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以儿子想开车练练手为名,向企业老总索要一辆二手轿车;在两个岗位上,共收受贿赂52.7万元和一件工艺品。3月21日,记者获悉,省煤田地质局原调研员于凤印受贿一案,经合肥市人民检察院公诉,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于凤印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五万元。
2015年6月,涉嫌受贿的于凤印因患严重疾病被法院指定监视居住。纵览于凤印的受贿行为,主要分为其任职的两个阶段。在1994年6月至2005年1月间,于凤印任煤田地质局第三勘探队副队长,并分管后勤、基建。在此任职期间,宿州市北关建筑队先后承建了第三勘探队宿舍楼工程和华地大酒店土建工程,为感谢于凤印对其公司的关照,公司负责人周某在1995年至1999年期间,利用春节、中秋节共送给于凤印5万元。在周某离任后,建筑队的继任者在2000年至2004年间又送给于凤印5万元。土建工程中收受贿赂,内外装修工程也不漏。承接华地大酒店室外装修工程的叶某,先后6次共送给于凤印3万元;承接华地大酒店的室内装修工程的个体建筑商程某,多次共送给于凤印2万元现金和2000元购物卡。经统计,在任第三勘探队副队长期间,于凤印共收受他人财物15.2万元。
2005年1月至2011年12月间,于凤印担任安徽两淮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运营部部长,该公司是由省煤炭地质局成立。2005年,安徽泓信房地产开发公司与两淮置业公司合作开发“同科城市花园小区”,其中泓信公司以土地出资占股55%。为在合作中得到于凤印关照,泓信公司董事长杨某在逢年过节时共送给于凤印8万元。2006年,于凤印知道杨某名下有几辆轿车,便向杨某提出想帮儿子找辆车练练手,杨某便将一辆二手宝来轿车,以8万元的价格过户给了于凤印,但于凤印却并没向杨某支付这8万元。除逢年过节送礼和送一辆车外,在一次合作购买房产没有成功后,杨某又将自己的10万元定金送给了于凤印。在两淮公司总经理、运营部部长的岗位上,于凤印共收受杨某和多名个体建筑商等9人所送财物合计37.5万元及奥运鸟巢工艺品一件。
(记者 袁中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