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51-65179835 投稿邮箱:fzahwyx@163.com
医疗纠纷责任认定前不得私了
来源:法治安徽网 阅读量:10000 2016-04-11 10:27:01

本网讯 日前,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央综治办、公安部、司法部四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维护医疗秩序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了医疗纠纷责任未认定前不得赔钱、滋事行为未制止前不得调解、医疗机构发生涉医违法犯罪案件,涉及死亡事件的12小时内上报国家等多项具体要求。

《通知》要求,各地要坚决打击涉医违法犯罪,维护医院良好秩序。特别是对暴力伤害医务人员或者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等违法犯罪行为,必须坚决果断制止,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不得拖延、降格处理。滋事扰序人员违法行为未得到制止之前,公安机关不得进行案件调解。

《通知》明确,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涉医事件的早介入、早处理。健全警医联动机制,特别是基层医疗机构报警时应当讲清当事方人数、具体行为、有无人员受伤等情况。医疗纠纷责任未认定前,医疗机构不得赔钱息事。

《通知》提出,应全面提升医疗机构安全防范能力,特别是区县级医院、社区卫生院以及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集中力量针对薄弱环节和重点科室做好防范。医疗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重点人员的梳理掌握,对多次到医疗机构无理纠缠或扬言报复医务人员的患者及家属群体,要列出清单,重点关注,向公安机关报告。

(田珍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