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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国家禁令建高尔夫球场 滁州市委原书记江山涉两罪受审
来源:法治安徽网 阅读量:10000 2016-04-15 10:23:06

本网讯 4月14日,滁州市委原书记江山涉嫌职务犯罪一案,在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检察机关指控江山涉嫌两个罪名:因违规返还土地出让金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16852.79万元,涉嫌滥用职权罪;非法收受他人财物433.9万元,涉嫌受贿罪。

江山涉嫌的滥用职权,与滁州高尔夫球场项目有关。起诉书指控,在担任省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江山结识了一家高尔夫球俱乐部的董事长林某。2009年下半年,江山调任滁州市代市长并兼任琅琊山旅游区建设指挥部指挥长。林某等人找到江山,打算在滁州龙尾山投资建设高尔夫球场项目。此时,国家已明令禁止建设高尔夫球场项目,但江山仍指示相关部门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2009年12月,江山召集滁州市国土局、规划局、琅琊山管委会等部门召开协调会,违规决定将其他项目的用地转让给龙尾山项目。2010年2月3日,江山主持召开琅琊山指挥部第二次指挥长会议,决定龙尾山项目土地出让综合价格13.86万元每亩,土地挂牌成交价超出该协议价格部分返回给投资商。2010年3月31日、4月8日,滁州市琅琊山风景区管委会与林某等人成立的安徽冠景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建设项目包括高尔夫球练习场、高尔夫球培训基地,同时约定土地挂牌价超出协议价部分全部奖励给冠景公司等。2010年至2013年,滁州市国土局将736.782亩土地使用权通过挂牌形式出让给了冠景公司,并将40年用地期限改为70年。2011年4月至2013年6月,滁州市财政局将土地出让金超出协议价部分,通过琅琊山风景区管委会以奖励、借款等方式返还给冠景公司,共计人民币16852.79万元。

江山之所以如此卖力帮助林某,两人之间还涉嫌存在行受贿关系。起诉书指控,江山于2010年、2011年,通过其亲家陈某两次收受林某银行转账给予的160万元。江山的涉嫌受贿行为中,数额较大的还有:收受滁州瑶海农机大市场开发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唐某所送的100万元,为该公司在建设用地审批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安徽科地投资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郑某所送的60万元,为该公司的“中华姓氏牌匾文化园”项目选址等事宜提供帮助。江山的涉嫌受贿行为并非仅发生于其在滁州任职期间。早在1999年、2000年担任黄山市黄山区区长、区委书记时,江山就涉嫌利用职务便利收受黄山一家房产企业法人代表毕某所送的1万元,为毕某的公司参与旧城改造等方面提供帮助。而在任职省旅游局局长后,江山又收受了时任安庆市天柱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夏某等多名风景区负责人所送的财物,为他们在争取国家旅游发展基金项目补助等方面提供帮助。纵览江山的20起涉嫌受贿行为,在黄山任职期间有1起,在省旅游局任职期间有7起,在滁州任职期间有12起。

昨日8点30分庭审开始,54岁的江山在法警的押解下走进法庭。对于起诉书指控的涉嫌滥用职权,江山认为指控所引用的主要是各种会议文件,龙尾山高尔夫球场项目不能全部归结到自己身上;对于起诉书指控的涉嫌受贿行为,江山仅认为其中只有少部分是事实。在随后的庭审中,江山及其辩护人提出了非法证据排除,法庭宣布休庭进行调查核实。后主审法官宣布,没有发现非法证据,庭审继续进行。中午12点15分,涉嫌受贿罪部分的法庭调查结束。截至记者发稿,庭审仍在进行中。

(记者 袁中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