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即日起,在我省各级法院的信访接待场所或者诉讼服务中心,当事人可以在专门设立的律师工作室,寻求涉诉信访案件的法律咨询和法律帮助。 5月12日,记者从省高级法院获悉,省高院和省司法厅日前联合出台《关于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诉信访案件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全面推行律师驻点法院,参与化解和代理涉诉信访案件。
据介绍,律师协会将建立参与化解和代理涉诉信访案件律师人才库,未受过行业处分和行政处罚、从事律师职业5年以上的律师才有机会进入人才库并被选择。律师将根据律师协会统一安排,在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或信访接待办公场所的律师工作室驻点值班,主要接待两类案件:一是当事人不服生效裁判,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申请再审);二是当事人申诉(申请再审)被驳回后再次信访,已经终结的信访案件除外。
至于驻点律师如何帮助涉诉信访当事人表达诉求,记者了解到,当事人可以直接向律协或者驻点律师提出申请,法院也可以帮助当事人申请。在律师参与后,本着无偿公益,自愿平等,依法据理,实事求是的原则,可以做出四种处理方式:一是认为生效裁判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应当做好法律释明和服判息诉工作;二是认为生效裁判存在瑕疵,但不足以引起改判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情况,必要时向法院提出书面补正建议;三是认为生效裁判确实存在问题,可能引起改判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代理申诉;四是认为案件疑难复杂,不能当场解答的,可以与当事人预约再谈。
法院经律师工作小组集体评议,认为案件确有错误,并出具书面评议意见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复查;对律师提出的瑕疵补正、司法救助等书面建议,应当依法及时处理,并书面回复处理结果。
为更好协调法院、律师、当事人之间关系,我省将建立由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等有关部门参加的联络协商制度,负责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记者唐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