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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人官员”涉贿案按期继续开庭
来源:法治安徽网 阅读量:10000 2016-05-26 14:35:04

淮南市潘集区文广体局原局长徐沛喜涉嫌受贿案5月11日在淮南市大通区法院开庭审理。因为徐沛喜“诗人官员”的身份,以及庭审意外延期,此案备受各方关注。 5月25日上午,大通区法院对徐沛喜受贿案按期继续公开开庭审理。
司机被控利益输送

据指控,被告人徐沛喜系淮南市潘集区文广体局原局长。 2009年至2013年,徐沛喜在担任淮南市潘集区人事局局长、教育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1.9万元,为他人承揽校安工程、工作提拔等提供帮助。其中,作为徐的司机,赵某某是主要“送钱”人。2009年,徐沛喜在担任潘集区人事局局长期间,非法收受其驾驶员赵某某所送现金1万元,并在工作中给予其关照;2010年,徐沛喜在担任潘集区教育局局长期间,为赵某某承揽潘集中学校安工程向有关人员打招呼,事后非法收受赵某某所送现金2万元。赵某某为再次表示感谢,同时为在今后的工作中能获取更多的关照,2011年至2013年,每年春节前又分别送给徐沛喜2万元现金,3次共计6万元。
辩方证人出庭作证

公诉机关认为,徐沛喜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前,大通区法院根据辩护人的申请,依法对此案5名控方证人和2名辩方证人发出了出庭通知。其中6人明确表示不愿出庭,1名辩方证人出庭作证。

庭审中,法庭围绕起诉书指控的事实进行了调查,控辩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对证人进行交叉询问。对检方指控的犯罪事实,徐沛喜予以否认,辩护人申请非法证据排除,合议庭经审查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没有疑问,当庭说明理由后继续开庭审理。
勇于创作能否担当

公诉人指出,徐沛喜从教师职业一步步走上仕途,并且被称为“诗人”官员,在淮南乃至全省都有知名度,但是正如徐沛喜在悔过书上所写,自己放松思想约束,禁不住诱惑,最终走上犯罪道路,悔恨不已。公诉人提出,徐沛喜曾参与“担当之歌”的创作,希望徐沛喜能对自己的行为勇于担当。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此次庭审,安徽省、淮南市和大通区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执纪监督员、新闻媒体记者以及徐沛喜的亲属和社会各界群众近百人旁听庭审。法院通过官方微博对该案进行了庭审视频直播。

淮南联合大学法律研究室主任程宇通过网络直播观看该案审理后说:“庭审视频直播对法官驾驭庭审能力和法律业务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有助于促使法官自我督促,提升办案水平。徐沛喜案继续开庭依然全程视频直播,彰显了法院司法公开的勇气和责任担当。降低了普通百姓参与旁听的门槛,有利于社会公众监督法院审判工作,以公开促公正。”“今天,大通区法院通过视频直播庭审,推进司法公开的做法值得肯定。”省人大代表吴明楼旁听了该案庭审后说。
·本报记者唐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