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旅游业能否培育成我省的支柱产业?成作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引擎? 5月25日,省十二届人大第二十九次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全省旅游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对“十三五”期间我省旅游发展提出了新目标,力争到2020年,全省旅游总消费冲刺1万亿元,城乡居民人均出游5次以上,旅游业增加值占GDP比重7%,基本建成旅游强省。“十二五”以来,我省旅游业快速发展,完成了由旅游资源大省到旅游大省的历史跨越。从2010年到2015年,全省旅游总收入由1150.6亿元增加到4120亿元。全省旅游生产经营单位超2万家、A级景区560件,其中5A景区9家,居全国第8、中部第3位。 2015年旅游从业人员达420万人,旅游成为继家电、住房、汽车和信息消费之后最大的消费热点。
但我省旅游业仍面临不少矛盾、困难和问题。对旅游的认识定位不高,总体缺乏推进旅游产业发展的主动性、自觉性和方法思路;管理体制不顺,“小马拉大车”现象突出,旅游公共服务不完善;特色旅游不显,旅游企业小散弱差的格局尚未根本改变,缺少支撑力、带动力和竞争力强大的大型旅游企业。
省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一项调研显示:我省旅游业涵盖面广,涉及20多个部门,旅游市场多头管理、政出多门、条块分割和地域分割现象突出,市场亟待管理。少数景区存在着“一山两主”现象,旅游资源整合利用难度大,效益低。旅游地区和部门间协调机制不全,权责不统一,造成“看到的管不到,管到的看不到”;有的地方虽然开展了旅游联合执法,但仅限于专项整治行动,未形成常态化的综合执法机制,难以满足不断发展的旅游市场监管需求。“零负团费”和“黑车黑导”现象未根除,景区价格虚高、服务品质低,游客投诉处置渠道不畅,不少景区开发仍停留在“门票经济”的初始发展阶段,旅游综合消费水平不高。
在5月26日的分组审议中,省人大常委会建议,旅游产业在新经济发展过程中,已覆盖了一二三产业,各级政府要从经济发展的全局认识旅游业发展的重要意义,加大投入,强化部门责任,强化监管,完善旅游执法机制,科学、合理编制“十三五”旅游发展规划,推动旅游业与其他相关产业的深度融合。各地应结合实际,发挥优势,加快旅游特色城镇和乡村建设,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工业旅游、体育旅游和研学旅游等新兴旅游业态,着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提高依法兴旅水平,推动我省旅游业在法治轨道上健康有序发展。 (张燕)